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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8月12日

Genius { 筆羈天才 }

坐在前一行的一對情侶,散場後,排在我後面等車。大隻男在排隊時,跟女友討論為何作家可有這麼多寫作靈感,結論是作家是一種非常 sensitive 的物體。在討論期間,大隻男不止一次提到川上春樹,如果大隻男不是他的代言人,就極可能是他的擁躉,「斷估」這個不會是大隻男唯一認識的作家吧!

至於川上春樹,只聽過他的大名,從未拜讀過他的大作。更不知 Thomas Wolfe 「係乜水」。去看 Genius,主要是因為櫻桃小丸子:來自意大利的少年,後排中間座位已散滿丸粉,唯有改去見見 Nicole Kidman。可惜,在電影中,她的角色實在太令我討厭!

回想當年,那個連名字也不知道的清秀少女,在某個電視台,星期一零晨時份播放的劇集中出現,飾演一個「蠢過隻豬」的年青女子。故事大構是說,她到外地旅遊,認識了一名男子,該男子利用她帶毒品過關,結果當場「斷正」,卻含冤莫白,最後被判處死刑,因此她決心要逃獄!最後她能否成功越獄?至今仍是一個謎!皆因劇集在當年播放了幾集後,便無原無故地從大氣電波中消失。

湯瑪士沃爾夫就比她幸運得多,因為他遇上的是麥斯柏金斯,而不是毒販。可惜,Genius 總是喜歡跟英年早逝搭上,筆羈天才,當然也不例外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