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晨時份,寫下一段夢境後,繼續倒頭大睡。起床時,第三段夢境,仍歷歷在目。夢中跟不知有何關係的人,在遠處一同等電梯。為什麼不是站在電梯門前等待,而要站在十呎外等候呢?既然是夢,又何需諸多解釋。電梯到達,電梯門打開後,兩人也沒急於踏進電梯。佔領電梯的唯一一人,竟是本人的舊同事!而他的古怪舉動,才是令人卻步的原因。只見他在電梯內惶恐地踱来踱去,兩人步入電梯場後,本人背倚著牆,另一人佔據了左上角。舊同事退回左下角後,用眼神引領本人站到他身旁,再打眼色令兩人的目光轉移至地板上。瞳孔即時影出一個拿著雨傘的黑影,正跟另一個黑影,在無聲無色地吵嘴,一晚見三次鬼,「該燴囉」!
第二度見鬼的過程,已白紙黑字地被記錄下來,卻無法以文字表達出來,原因殊不簡單。負責筆錄的肯定是本人,只是空間不對。夢中事,夢中記,夢醒後,夢遺忘,當然是什麼也沒剩下來。但首個極度恐怖的夢境,則無法令人忘懷!這是一個沒有舖排的夢,欠缺血腥及嚇人的場景,只有一個看不清面貌的影像,但氣氛之恐怖,令人毛骨悚然之餘,更把人嚇醒!張開雙眼後,影像仍是揮之不去,歷歷在目,好不容易才能再度入睡。早上醒來,首夢猶在,卻執筆忘「像」,「該燴囉」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