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讀五年級時,個子不算高,但在分組時,同組的都比我矮小。順理成章,成為了第一組中最高的矮仔。於是被委以組長的重任,負責看守我們組的專用足球。對於一個不知足球為何物的黃毛小子,拿著足球幹嗎呢?
為了善用資源,只好聯同另外兩名矮仔,一個貌似櫻桃小丸子的同班同學,戴眼鏡版的永澤君男,另一個架著兩片千多度近視鏡片,望落似丸尾末夫,一同展開我們的追波人生。但只有三個人,是沒可能在球場上進行比賽,只能在場邊傳傳球,或將球射向鐵絲網,反彈後再射。如果沒經歷那段人生,我隻生銹左腳,將永遠無法開鋒。
在那段日子,開始觀察其他人怎樣踢球。得出的結論是,用右手寫字的人,只會用右腳踢球,只會用左手的人,不懂用右腳踢球。對於一個小學生來說,這是一個偉大的發現,亦令我決定寫下一紙戰書,誓要當一條會用左腳踢球,但不是用左手寫字的稀有波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