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/1/16,正當忙於處理一單,可能是由一個保溫湯壺造成的意外,致令 0 與 1 無法暢順地進進出出,被迫終斷慣常性行為。與此同時,在官塘法院,主任裁判官判以性交片威脅女網友的中坑被告,入獄一個月。這件案件最有趣的地方,是辯方律師替被告求情時,指他對事件已深感後悔,案發時只是向女事主開玩笑,亦沒有性交片段在手,並無惡意傷害女事主。裁判官卻幽他一默:「咁即係點?算係善意咁傷害佢?」
一個已經離婚、獨居、需供養 60 多歲父母,月入約 2 萬元的倉務員。看來真的再沒閒錢可當雞虫,又不滿足於弄蛇為樂。不知他是拿出手機來搖一搖,還是用電腦在網上搜一搜?誓在茫茫慾海中搵窿捐。
當那些花錢到花街尋歡的嫖客,看到這位大叔這麼輕易便在網上搵到窿捐,不知有何感想?既然這位大叔,已可免費享用捐窿服務,一爽過後、當然想繼續再爽!即晚再發短訊給窿窿提供者,卻不知大叔那個頭出現了問題,又不是想再捐她的窿,幹嗎發個溫馨提示,提醒她如果她不提供她的朋友的窿給他捐,便會把他捐她窿的過程放到網上去。究竟這種龜頭式思維,是如何構思出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