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機、背囊、原子筆
喜愛旅遊,喜愛看塗鴉 Graffiti,喜愛看精彩的廣告及 CG 動畫,也算愛看電影。卻討厭寫作,偏偏要用文字,才能寫出我的遊記及無厘頭文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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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7年9月13日
我的志願
學生的好學程度,實在令人感動。從前的為考試而讀書已不復見,取而代之的是,為考試而補習,實在是可喜可賀!
最愛看那些補習社廣告,放一張嚴肅的大頭相,感覺不太好,像在追悼某人!團體相只方便點相,欠缺說服力。最好是放上全身或半身照,再來一個「殺死人」
的
pose。個人風格,表露無遺,再配合宣傳標語
,
簡直氣勢逼人。
為了作育英材而以身犯險,這份高尚情操,實在難能可貴!還可攪攪個人崇拜,很有意思哩。最重要的是既可服務社會又可「豬籠入水」,是多麼理想的職業啊
!
今天,志願要改寫了,小弟要成為「補習天王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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