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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7年10月10日

劇場一 - 第四幕

        為了自己的終身幸福著想,便在她耳邊,以極速將話說出來:「頭先走既時候,唔記得攞手提記事薄!」話剛說完,她竟然彈開了。這些誇張的片段,不是應該只在漫畫出現嗎?她的眼晴終於回復正常,還以錯愕的眼神望著我。人的面部表情,變化多端。這一點我可以理解。不明白的是,為什麼剛才仍是紅紅的臉龐,在一秒內可以轉為灰黑色?難道今天的空氣污染指數又上升了?

        只見她不斷 dum 地、踢腿、將身邊的東西拋來拋去,還口中唸唸有詞。原來她不祇懂得詠春,還曾是啦啦隊隊員。真估不到,原來她在學生年代是這麼活躍。為什麼有這麼多東西,是我不知道的呢?

        經過剛才的教訓,早已將 beep beep 機改為震動模式,以免它又在不適當的時候唱歌。果然,腰間又傳來陣陣震動,偷偷地看了 beep beep 機上的留言。嘩!原來是追數 call。

        她仍很努力地演繹那一套動作,如果她是想找我作指導的話,便找錯對像了!人生總要面對很多抉擇!還債與作她的指導,當然是還債重要啦!如果因為忘記交台費而被追數佬燒死,太不值得了!!為免阻礙她練習,我便靜靜地離開,還順手替她關上大門。但是覺得一句話也不說便走,不是太好。於是便在門外叫道:「咁我地點呀?」她的反應是:「唔知呀?遲 d 再傾啦!」

        無所事事,最好便是去交台費。離遠便看見「鼓油易」門外,聚集了很多人,唔通有鼓油派?「鼓油易」樓上,有些反光的東西,很刺眼。抬頭看過究竟,竟然發現了一句標語!「今日已經寫了三百字,夠鐘收工。」 :P